为落实“上海湾区”人才计划,进一步加强金山文旅人才队伍建设,推进新时代金山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,根据《金山区关于加强文化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》(金委办〔2022〕24号)和《金山区文旅人才队伍建设扶持补贴实施细则》文件精神,现开展2020-2024年“金山文旅英才”及2023-2024年“金山文旅新秀”两项优秀文旅人才评选工作。
一、评选原则
评选工作坚持严格程序、严格标准、好中选优、宁缺勿滥的原则,确保评选结果的代表性、权威性和公信力。
二、评选名额及奖励
此次评选的“金山文旅英才”不超过4人,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5万元;“金山文旅新秀”不超过4人,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1万元。(以上税费均由个人自理)
三、评选范围和对象
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拥护党的基本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遵纪守法、作风正派、品德优良,在金山区域范围内、扎根金山沃土(即为金山户籍或在金山开展工作),从事文化理论研究、文博研究管理、文艺创作、图情资料管理、民间艺术、文旅产业、非遗传承和保护、群众文化等工作的文旅人才。
四、评选条件
2020-2024年“金山文旅英才”
业务精通、成绩突出,在本专业领域发挥骨干作用、年富力强、有巨大潜力的优秀文旅人才,五年来(2019年1月1日至今)取得下列成果之一者:
1.为上海市文艺类奖项(等第奖)获得者或获奖作品的主要创作人员;
2.研究课题列入省(市)级社会科学基金项目(包括重点项目、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)并通过鉴定的课题组成员;
3.在戏剧、音乐、曲艺、舞蹈、杂技、美术、书法、摄影、文学、民间文艺、文艺评论等方面取得较大成就,获得市级以上奖励、荣誉,或参加过市级以上重要演出、展览、文化交流等活动,或出版、发表相关作品、具有较高的文艺素质和专业水平的文艺创作表演人才;
4.在文化宣传、文化传承、民俗研究、文博事业保护发展、工艺设计制作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,获得市级以上奖励、荣誉,或参加过市级以上重要宣传文化活动,或出版、发表相关作品、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专业水平的文化传承传播人才;
5.在文旅产业发展、文化创意策划、文旅项目实施等方面成绩突出,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,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文化旅游产业人才;
6.为全区文化和旅游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各类人员。
2023-2024年“金山文旅新秀”
有文化艺术天赋和潜力,活跃在文化阵线,或具有一定的文旅产业投资、运营、管理经验,年龄在18-35周岁(1989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),两年来(2022年1月1日至今)取得下列成果之一者:
1.在戏剧、音乐、曲艺、舞蹈、杂技、美术、书法、摄影、文学、民间文艺、文艺评论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,获得区级以上奖励、荣誉,或参加过区级以上重要演出、展览、文化交流等活动,或出版、发表相关作品,具有一定的文艺素质和专业水平,在文化活动中发挥骨干作用的青年文艺人才;
2.在文化宣传、文化传承、民俗研究、文博事业保护发展、工艺设计制作等方面做出一定成绩,获得区级以上奖励、荣誉,或参加过区级以上重要文化活动,或出版、发表相关作品,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和专业水平,在文化活动中发挥骨干作用的青年文化人才;
3.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、文化创意策划、文化旅游项目实施等方面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,或从事全区重点文旅产业项目运营管理,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文化旅游产业人才;
4.工作在其他行业,但积极参与金山文化旅游活动,并在文化艺术和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方面取得较好成绩的青年人才。
曾被选拔或授予“金山区青年拔尖人才”“金山区青年英才”“金山文化英才”“金山文化(旅)新秀”等区级以上人才类荣誉的不再重复评选此次“金山文旅新秀”。
五、申报方式
(一)单位推荐
各单位按照管辖和服务范围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人选,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,向区文旅局推荐。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区内各企业和区级文化事业单位,可直接向区文旅局推荐人选。
(二)社会组织举荐
文化社团、民非组织、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可在各自领域内遴选优秀文旅人才,经区文联或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后,向区文旅局推荐人选。
(三)个人自荐
符合申报评选条件的优秀文旅人才,可直接向区文旅局自荐。
申报工作按照“自下而上、逐级推荐”的原则,以单位推荐为主,鼓励社会组织举荐和个人自荐。其中,“金山文旅新秀”由区文旅局与团区委联合组织实施,推荐单位(部门、个人)还可以向团区委和区青联推荐人选或自荐。
六、工作程序
(一)材料提交
各单位、各社会团体、各级团组织做好申报动员工作,按参评条件提出申报推荐意见,并提交推荐申报表,同时附申报人证明文件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(原件材料当场审核后返还)。
1.截止时间:2024年7月5日(过期不予受理)。
2.受理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午8:30-17:00(法定节假日除外)。
3.受理地址:金山区山阳镇龙山路555号金山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D区无差别综合受理大厅01-08号窗口(区文旅局行政事务受理窗口,电话:021-57922226)。
4.材料要求:
(1)纸质版材料(一式三份)需现场递交,不接受快递、邮寄等方式;采用A4纸双面打印,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,于左侧装订成册,不采用胶圈、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材料;纸质版材料不予退还。
(2)电子版材料,请发送至邮箱jswlzzrs@163.com;除《申报表》为WORD格式外,其他电子版材料须为PDF格式,单个文件不超过5M,可提交多个文件。
(3)纸质版材料内容须与电子版材料内容一致,包含全部附件。
(二)开展评审
由区文旅局牵头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资格初审,并聘请行业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开展专家评审。评审结果经相关程序最终审定后,于8月中旬向社会公布。
(三)表彰奖励
经公示无异议后,适时以适当方式进行表彰奖励和对外宣传。
七、政策咨询
区文旅局:薛老师,021-57936323;
团区委:王老师,021-57921519;
区文联:王老师,021-80166001。
咨询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午9:00-11:00,下午13:30-16:3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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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-2024年“金山文旅英才”
2023-2024年“金山文旅新秀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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